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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
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http://czw.fjgat.gov.cn/login_czw.jsp温馨提示: 一、出租房屋申报备案可登陆该系统,填报相关内容,社区民警会及时上门走访、核实相关情况,并签订《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》。 二、出租房主应及时将承租人和居住人信息上报公安派出所。 三、房屋承租人和居住人发生变动的,应及时上报公安派出所。 四、房屋承租人和居住人信息可登陆该系统填报。
- 2019-04-21 - 收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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